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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
  新闻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0-2-22 11:59:09    点击量: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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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记者证件换发将结束 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

     新闻出版总署从2009年2月25日在全国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目前换发工作何时截止?全国有多少新闻记者领取了新闻记者证?对于冒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带着以上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

  集中换发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

  记者: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换发新版记者证的情况怎么样?目前进展如何?

  新闻报刊司:新闻出版总署自2009年2月开始组织部署全国新闻单位统一换发第四版新闻记者证工作。本次换发记者证涉及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新闻单位,不仅数量较多,而且所有的新闻记者证均需要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申报,由于相对集中,数量较大,我们采取了分批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目前,已有6000多个新闻单位提出了20多万个记者证申请,其中报纸、期刊、通讯社和中央的广播电视新闻单位的记者证换发基本完成,一些地方广电新闻单位的记者证换发工作仍在继续。截至目前,全国新闻单位已经领取13万多个新版新闻记者证。我们还在全力组织推进最后的换发工作,预计3月31日前全部完成集中换发工作。此后就转入正常工作,各新闻单位新增记者按照正常程序申领记者证。

  记者:有些新闻单位为行政人员、经营人员甚至上级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申领了新闻记者证,对此总署如何处理?有些新闻单位未按规定对拟申领新闻记者证进行公示,是否能领到记者证?

  新闻报刊司:记者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神圣职业,各个国家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我国是以新闻单位管理为主的制度,新闻单位是本单位新闻记者证审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哪位工作人员在哪个岗位工作,是由新闻单位决定的,因此,新闻单位当然承担第一审核工作。但在管理中,我们发现个别新闻单位缺少基本的管理责任,岗位责任不清,无视新闻记者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虚假材料,为非采编人员发放记者证,甚至将记者证作为礼物送给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为防止非采编岗位人员领取新闻记者证,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了管理。首先,要求新闻单位在申报记者证时必须在媒体上公示拟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名单,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经公示的新闻单位,我们将不予发放新闻记者证;其次,要求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记者证管理承诺书,规定新闻单位不得为非采编岗位人员申领记者证;此外,我们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对部分省区新闻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去年以来,我们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了几十家新闻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暂停了部分新闻单位记者证核发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将适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对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违规领取记者证的除公开通报外,同时将建议其上级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2009年度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均需年检

  记者: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今年是新版记者证换发后的第一年,新闻出版总署今年是否组织开展记者证年检?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新闻报刊司:按照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从1月至3月统一开展全国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目前我们已经组织部署开展2009年度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中央在京新闻单位记者证年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的记者证年检工作。

  对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证年检,我们要求新闻单位在单位内部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2009年度新闻记者证自查报告,报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于3月15日前到新闻出版总署免费领取2010年核验标签;其中中央报刊记者站(分社)负责人按照记者站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年度核验要求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免费领取2010年核验标签。

  记者:各新闻单位如何进行自查自纠?如果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申领了新闻记者证,应该如何处理?

  新闻报刊司:刚才我们谈到,新闻单位是本单位记者的直接管理人,对记者在本单位的岗位变化、奖罚情况最清楚,因此,新闻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应重点放在对本单位记者2009年以来的职务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对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核本单位每一位记者是否仍具备新闻记者证的持证条件,对调离本新闻单位或者新闻采编岗位的人员,对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记者,应及时通过中国记者网注销其新闻记者证;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记者,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及时向新闻出版总署书面报告,问题严重的要吊销违法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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